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0月1日提出一项加密资产托管框架,拟依据两部联邦投资法律,允许投资顾问和受监管基金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自行托管,并允许州信托公司提供托管服务。
- 该提案适用于已注册投资顾问、注册投资公司以及商业发展公司。
- 在没有获准托管人可用的情况下,投资顾问可在满足条件时自行持有加密资产。
- 州信托公司在担任托管人前,将面临其法定权限和保障措施方面的审查。
- 公众意见征询期将在提案刊登于《联邦公报》后持续60天。
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Paul Atkins)在10月3日发布于X平台的声明中表示,该提案旨在解决投资顾问和基金如何合法为客户持有加密资产所面临的不确定性。SEC也已于10月1日发布同一份声明,并同步公布拟议规则。
根据SEC公告,这一框架将移除限制加密相关投资建议的托管障碍。该机构表示,提案也将使受监管基金能够提供更多加密投资策略,其中包括注册投资公司和商业发展公司。
SEC加密托管提案将允许附条件的自行托管
根据SEC提案,投资顾问可在有限情况下自行持有客户和基金的加密资产。委员海丝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解释称,顾问必须先判断某项资产不存在可用的获准托管人,并且需按季度重复这一评估。
皮尔斯在10月1日的声明中表示,“self-custody(自行托管)”在这里指的是投资顾问代客户持有资产。她将这一安排与投资者不通过中介、自行保管资产区分开来。
正如crypto.news在10月2日报道的那样,这项附条件自行托管提案,是一整套框架的一部分,该框架也涉及外部托管服务提供方。SEC目前是就这些修改公开征求意见,而非将其作为最终规则直接采纳。
对于州信托公司托管,皮尔斯表示,投资顾问和基金在指定其为托管人之前,必须评估该公司的州级授权和书面保障措施,并且每年重复这些检查。根据她的声明,这些保障措施必须涵盖加密资产及相关现金的被盗、丢失、滥用和侵占风险。
根据SEC规则制定案卷,该提案还包括对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的修改。该机构以档案编号S7-2026-35发布该提案,对应发布编号为IA-7023和IC-36353。
案卷显示,公众反馈期为《联邦公报》刊登后60天。因此,按照SEC说明的时间安排,意见征询期是从提案正式刊登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阿特金斯在X平台发帖之日开始计算。
现有托管规则为新推出资产留下空白
阿特金斯表示,必须使用获准托管人的要求,在实践中带来一个问题:当某种新开发的加密资产推出后,托管服务提供商可能在数月内都无法支持该资产。他说,拟议框架将解决这一延迟问题,同时为投资顾问和基金提供一条合规托管路径。
这位主席称,《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下的部分规则形成于互联网出现之前。根据他的声明,这些条文是围绕传统资产以及防范丢失、盗窃和滥用的保护机制而制定的。
“不幸的是,我们的规则和监管并没有跟上步伐,”阿特金斯说。
阿特金斯表示,随着客户寻求接触他所称的一个“数万亿美元规模”的资产类别,现有框架已使投资顾问和基金对何种托管安排合法感到不确定。他在声明中将这些修订与客户需求,以及加密市场出现之前制定的托管规则局限性联系起来。
除数字资产外,SEC表示,其修正案还将更新与注册投资顾问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受监管基金经纪自营商托管服务相关的要求。
在8月26日发布的早前报道中,白宫托管审查记录了该提案于8月25日提交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的进展。该报道将其描述为一项独立的规则制定工作,发生在SEC于2025年6月撤回此前的 safeguarding proposal(保障规则提案)之后。
代币化证券措施先于托管提案出台
回顾该机构此前的行动,阿特金斯提到,2025年12月工作人员就美国存管信托公司(Depository Trust Company,DTC)自愿证券代币化试点出具的不采取执法行动函,是其加密政策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他的声明,工作人员随后于2026年1月发布了代币化证券分类框架。此后,委员会又发布解释,说明哪些加密资产属于证券,以及资产在何种情况下可能不再受投资合同约束。
8月6日一篇关于DTC代币化服务计划的报道详细介绍了该试点覆盖的美国证券范围。根据这份为期三年的不采取执法行动函,符合条件的资产包括罗素1000指数成份股、跟踪主要指数的ETF,以及美国国库券、票据和债券。
根据该报道,美国存管信托与清算公司(DTCC)计划于2026年10月推出相关服务,允许参与者为托管在DTC中的合格证券创建代币化表示。参与者将能够把这些表示转移到获批钱包,并在传统记录与代币化记录之间进行转换。
关于交易接口,阿特金斯表示,SEC工作人员曾于4月发布声明,说明某些用于准备代币化证券交易的接口在经纪自营商注册方面的影响。8月,委员会又提出《加密资产条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他将其描述为适用于某些涉及加密资产的投资合同的发行框架。
美国股票代币豁免要求股东权利等同
在该机构最近的行动中,阿特金斯提到了针对代币化全国市场系统(National Market System)股票交易的“创新豁免”(Innovation Exemption)。
9月20日发布的报道审视了这项为期五年的股票代币豁免,该豁免由SEC于9月17日推出。根据该机构框架,符合条件的代币必须拥有与同类别传统股票相同的公司权益、分红、投票和清算权利。
根据该豁免,SEC排除了合成股票产品,并要求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在标的股票于其主要上市交易所停牌时停止代币交易。对于第三方发行的代币,交易场所必须通知标的发行人,并在上市前至少等待30个自然日;若发行人提出异议,则交易不得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