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0 月 5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假日期间,亲朋好友间的聚会增多,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今,汽车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越来越普及,部分车主可能会有“开启智驾后,不需要驾驶人干预车子就能安全自动驾驶”的错误认知,交警提醒,千万不能把“智驾”当成“代驾”。
从公共场所视频可以看到,凌晨 4 点多,一辆新能源汽车在高速上打着双闪缓慢行驶,并最终停在高速公路的中间车道。虽然是凌晨,但还是有车辆不时经过,一些车辆发现这一情况后只能紧急变道。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金水称:“我们柯诸高速的智慧系统第一时间发现了他这个停车情况,那么监控人员调度了就近的施救力量赶赴现场处置,施救力量到达现场以后发现驾驶员昏睡在车内,施救人员叫醒驾驶员以后,将其车辆开到了就近的高速出口。”
移车过程中,救援人员发现驾驶人裘某身上带有明显的酒味,存在酒驾的可能,便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对裘某开展酒精检测。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是 111mg/100ml,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医院抽血检测,最后当事人的血检结果是 123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裘某交代,当晚他在绍兴和朋友吃饭,其间喝了一斤左右的白酒,饭局结束后便开车上了高速准备回杭州,并开启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
目前,裘某已被交警吊销驾驶证,5 年内不得再考,同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裘某拘役,并处罚金。
IT之家注意到,今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情形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在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日益广泛的背景下,有的驾驶人在激活辅助驾驶系统后不再专注驾驶,而是玩手机、睡觉等,有的驾驶人甚至购买、使用“智驾神器”等非法配件,逃避系统安全监测,长时间“脱手”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指导性案例 271 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并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即使其不在主驾驶位实际操控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