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推廣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
2026-08-14 17:14:08
幣界網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房地產企業不得參與,財務公司作爲主辦企業的除外;跨國公司境內外成員企業合計不得少於3家。境內成員企業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合計不低於等值7億元,或境內成員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合計不低於10億元且境外成員企業不低於等值2億元;主辦企業註冊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的,上述門檻减半。通知自2026年8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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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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