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CEO:代幣化股票不應需發行人批准
2026-09-12 18:34:02
幣界網消息,Robinhood CEO Vlad Tenev 表示,當基礎股東權利保持不變時,代幣化股票不應要求發行人批准。他指出,只有當代幣化產品改變股東權利、替代官方股票賬簿或為公司創造新義務時,才應要求發行人批准。Tenev 強調:「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可轉讓的個人財產。自由可轉讓股份的所有者通常應能夠決定如何持有和使用這些股份。」Robinhood 表示,其股票代幣是單獨發行的工具,1:1 由基礎股份支持,給予投資者經濟曝光,而不改變發行人的權利或所有權結構。Tenev 的更廣泛信息是:「上鏈不應賦予發行人一項他們在鏈下從來沒有擁有的否決權。」
來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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